峨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积极化解部分学校学位供给与入学需求矛盾,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充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根据《峨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规则程序,经峨山县教育体育局研究,结合峨山县现有中小学布局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规则程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坚持整体谋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市统筹,以县为主”思路,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划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有教无类、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一)招生宣传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0日
(二)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审核:4月30日—5月10日
(三)招生方案面对社会公布:5月20日
(四)家长(监护人)报名:7月16日—7月17日
(五)电脑派位需求学校摇号:7月14日
(六)学校确认审核录取分班公布:7月20日
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同步宣传、同步报名、同步公布录取结果、同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三、入园入学年龄界定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界定: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足龄儿童(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在年满3周岁的基础上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实际入园年龄;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允许招收小小班(2.5—3岁)。
(二)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严禁招收未足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8月30 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缓学期满按当年划片招生方案入学)。
四、入园入学所需材料
(一)幼儿园、小学: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初中: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三)除以上所需证件,不同入学群体还须分别对照本方案第五条、第六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安排”相应批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学前教育入园安排
(一)峨山县幼儿园招生顺序和范围
1. 第一批次招收:峨山县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省市驻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职工适龄子女(含下岗职工适龄子女)。
2. 第二批次招收:双江社区(1—6组,含1—6组居民组)适龄儿童,以父母股权分红明细为依据招收。
3. 第三批次招收:所在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下发的《2024年云南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信息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按云南省教育厅下发《2024年度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云南省人员信息汇总表》);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适龄人员名单由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协调办理,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由企业向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提出子女入园申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材料于当年6月2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逾期不予受理。优待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至县幼儿园。
4. 第四批次招收:峨山县内其他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到城区民办幼儿园入园。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学龄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三)民办幼儿园按照学前阶段班额标准自主招生
六、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一)小学阶段
1. 峨山县双江小学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次招收:峨山县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省市驻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国有企业在编在岗职工适龄子女(含下岗职工适龄子女);双江社区(1—6组,含1—6组居民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招收:所在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下发的《2024年云南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信息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按云南省教育厅下发《2024年度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云南省人员信息汇总表》);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适龄人员名单由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协调办理,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由企业向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提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材料于当年6月2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逾期不予受理。优待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至学校。
(3)第三批次招收:户籍在双江社区、猊江社区、石泉社区(只含董家庄、教师小区、峨峰村)的适龄儿童。如本批次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按上述户籍社区先后顺序招收,同一社区招生数超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不再补录。
(4)第四批次招收:在双江社区、猊江社区购房并居住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柏锦社区购房的不在此批次招生范围)。如本批次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按本批次购房社区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同一社区招生数超计划数的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不再补录。
(5)第五批次招收:随迁子女在双江社区租房居住,并能够提供学生本人及家长户口簿和身份证、学生及家长在双江社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凭证、《居住证》;学生家长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纸质用工合同,用人单位将员工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网上备案)。如本批次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不再补录。
对学位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统一安排到双江二小就读,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
2. 峨山县双江第二小学招生顺序和范围(峨山县双江第二小学招收寄宿制适龄儿童)
户籍在练江社区、柏锦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大白邑社区、土官社区、石泉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化肥厂的适龄儿童和在以上社区购房及租住在以上社区(含租住在猊江社区)的适龄儿童(含随迁子女),除双江小学招生范围外的双江街道适龄儿童。
峨山县双江第二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适龄子女可随父母工作学校就近就便入学。
3. 其他小学招生范围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对学位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统一安排,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
(二)初中阶段
1. 峨山县双江中学招生顺序和范围
(1)第一批次招收:峨山县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省市驻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国有企业在编在岗职工适龄子女(含下岗职工适龄子女)。
(2)第二批次招收:户籍在双江社区(1—6组,含1—6组居民组)适龄儿童少年。
(3)第三批次招收:所在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下发的《2024年云南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信息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按云南省教育厅下发《2024年度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云南省人员信息汇总表》);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子女适龄人员名单由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协调办理,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的领导和核心骨干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由企业向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提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完成相关资料审查后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县委、县政府直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人才办审核汇总后加盖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对代表玉溪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竞技运动项目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就读。材料于当年6月2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逾期不予受理。优待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名单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至学校。随迁子女按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4)第四批次招收:户籍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登云社区(只含登云村、三家村、九龙营)、柏锦村小组、大桂峰小组、多依树小组、挂榜村小组、莲花村小组、青苔坡小组、安逸村小组、王家村小组、小桂峰小组、西河村小组、小坝心小组、小新寨小组、大白邑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5)第五批次招收: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购房并居住的适龄儿童,如本批次超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240人(不含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初中班学生数),按本批次购房社区先后顺序录取,同一社区学生录完为止,学校不得跨购房社区先后顺序录取,不进行补录,超双江中学招生计划数的购房片区学生统一到锦屏中学报名)。
随迁子女按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6)峨山县2024年秋季学期继续在双江中学招收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初一年级2个班学生80人,云南省内户籍,居住在峨山县域内,且在峨山县域内就读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为保证公平、公正,名额分配到全县各乡镇(街道),超过分配名额报名的乡镇(街道),分乡镇(街道)电脑派位摇号拟录取工作,2024年7月14日承办学校组织摇号,未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返回划片学校就读。当各乡镇(街道)报名数小于或等于分配数时,全部免试录取,相关要求参照《玉溪市民族中学教育集团关于2024年在双江中学招收初中班的方案》执行。
2. 峨山县锦屏中学招生范围
(1)登云社区(只含太平村、文碧村、石花村、安常村、回龙村)、柏锦社区(只含中村、龚家山、香柏祠、垭口寨)、沐勋社区、石泉社区、土官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锦屏中学在编在职教职工适龄子女可随父母工作学校就近就便入学。
(2)居住在双江社区、猊江社区、练江社区、柏锦社区、大白邑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石泉社区、土官社区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且在双江小学、双江第二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对应小学提供学生名册报中学)。
(3)居住在双江社区、练江社区、猊江社区、柏锦社区、大白邑社区、登云社区、沐勋社区、石泉社区、土官社区、山后厂社区、新村村委会、厂上村委会、富泉村委会、桃李村委会、宝山村委会、高平村委会、总果村委会、小法那村委会的随迁子女,按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4)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培养特色人才,深入贯彻《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113号)、《玉溪市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玉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锦屏中学面向全县招收体育特长生9人,其中篮球5人,足球4人,相关要求参照《峨山县锦屏中学2024年体育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3. 其他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本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和本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按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对学位容纳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统一安排就读。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
七、招生要求
(一)严禁跨片区招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片选择就读学校,严禁跨片区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
(二)严禁违规招生
1. 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纪问责,各校(园)必须严格执行划片、免试、就近就便招生,凡擅自违反规定,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拒绝招收片区学生。
(三)强化招生入学管理
1. 加强学习,学懂弄通悟透今年招生入学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在招生入学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 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确保行政辖区内的适龄儿 童少年“一个不少”应入尽入,应招尽招。
2.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就便入学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规范操作阳光分班,严格控制超班额招生,幼儿园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小学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3. 按照上级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房产证》到划片招生的学校报名,如没有《房产证》的出具当地派出所或村(社区)的实际居住地证明。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到划片招生的学校申请入学。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区域招生,认真核实新生信息并登记造册。
4. 自查自纠,认真总结。2024年9月30日前为查缺补漏,整改总结阶段。各学校要对照省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内容及本工作方案,全过程监控阳光招生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年5月10日、7月10日、8月25日前将《玉溪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情况表》,于9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总结报送至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联系人OA邮箱。
5.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管理
(1)新学年开学时,新生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持《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认真做好小升初衔接工作。各中心小学把所辖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名册,在6月20日前按照划片招生的规定分别报送应就读的各初中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初中学校要根据小学提交的名册,依据《峨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暂行管理办法》,认真填写《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负责在小学毕业生放暑假离校之前,全部发到学生或监护人手中。初中学校新学年开学时,由小学组织毕业生在当地政府(办事处)领导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送毕业生到应接收的初中学校报到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学生教育档案。初中学校要依据之前小学提供的毕业生名册逐一清点报到学生,做到学生与名册相符,经初中、小学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备案。
(3)所有初中学校严格遵循(云教基〔2009〕34号)文件及(玉教发〔2010〕5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非划片入学的学生(包括跨片区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的定向择优招生政策”规定,凡没有按划片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就读学校的定向择优招生政策,也不得返回原划片入学的学校享受定向择优政策,严禁跨片区招生。
(4)户籍材料确认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止,后期变更不予确认,以第一次确认的户籍信息按片区入学。
6. 幼儿园入园管理
(1)凡符合招生对象和条件,并自愿到划片幼儿园就读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社区(或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下岗证)、股权分红明细,于2024 年6 月(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按划片招生规定到对应幼儿园报名。幼儿园负责核实报名儿童的信息,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发放《入园通知书》。
(2)报到入园。2024年8月底(以通知为准)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入园通知书》带新生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注册手续。
(四)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1.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入学,压实入学、劝返和保学责任,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及时注册学生学籍,加强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学籍管理,做到“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小升初交接制度”。
2. 学校要根据招生范围内当年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名单,对照新生入学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未入学的适龄儿童要会同当地政府做好入学动员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全部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 确保学生应入尽入。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流失的学生由中心小学协同户籍地乡镇(街道)动员返校,选择到片区外其他学校就读的由片区学校调查学生去向,并填写《学生去向调查表》,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流失的学生由初中学校协同户籍地乡镇(街道)动员返校。
(五)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1.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推进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2.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健全完善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和完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相关台账资料,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 保障教育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总督学为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招生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综合股,由基础教育综合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全过程督促指导,妥善处理本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行为的主体责任,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协调,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阳光招生工作专班,加强对划片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划片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纪律要求。严防招生腐败;严禁违规招收学生;严禁跨区招收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设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县教育体育局建立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设立阳光招生业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877—4015989、0877—4011700,受理相关举报和申诉,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及时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涉及严重违规违纪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阳光招生工作履职不到位、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视情况进行问责。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划片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九、招生承诺
凡属峨山县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随迁人员子女,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全部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
咨询服务地点: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综合股
联系电话:0877—4015989
监督电话:0877—4011700
峨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