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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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峨山化念玉昆钢渣处理及加工项目 | 玉溪大化园区化念片区 | 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峨山化念玉昆钢渣处理及加工项目位于峨山县化念镇(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于2021年8月17日经峨山县行政审批局备案(〔2021〕-094号),项目代码:2108-530426-04-01-383246,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81853.55m2(122.78亩),属于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转型升级项目配套工程,钢渣热闷处理线设计处理能力为65万吨/年,钢渣加工线设计处理能力为85万吨/年,项目不得外购钢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闷主厂房、棒磨车间、筛分磁选间等主体工程,钢渣堆棚、尾渣堆棚等储运工程,给水、供电、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依托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转型升级项目,同时新建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产品主要为:渣钢、磁选粉、尾渣,项目总投资3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3万元,占总投资的2.02%。 2021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遵义安龙县文旗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1月23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2022年3月14日经专家审查复核后该项目环评报告表通过了专家评审。
|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为辊压破碎机破渣粉尘,给料工序粉尘、棒磨机粉尘、物料转运点粉尘、尾渣堆棚扬尘、铸余渣倾倒粉尘、运输车辆扬尘等。 废水: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辊压破碎机破渣过程喷淋冷却废水、有压热闷过程热闷废水、喷淋塔+旋流脱水器、湿电除尘器湿法除尘废水及铸余渣热泼废水,经浊环水处理系统(回水井、平流沉淀池、吸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辊压破碎机、风机、棒磨机等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作为绿化用水、洒水降尘用水回用。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公司厂区3#雨水收集池(45750m3),收集后送全厂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辊压破碎机、滚筒筛、棒磨机、胶带机、各类水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设备噪声源为70-110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密闭隔声、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不会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尾渣、渣钢、磁选粉、除尘灰、浊环水处理系统沉渣、生活垃圾、废机油。项目尾渣作为产品外售,渣钢返回公司炼钢工段,磁选粉返回烧结公司烧结工段;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返回钢渣处理系统;浊环水处理系统沉渣经压滤后返回钢渣处理系统;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公司厂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固废处置率100%,不外排。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项目设棒磨机房、筛分间,滚筒筛、棒磨机、磁选机、胶带机置于封闭车间内,胶带机通廊采用封闭式结构,并于设备扬尘点上部设单机除尘器进行收尘,含尘废气经除尘器净化达标后于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采取全封闭措施,并设喷雾洒水装置,设备运行时向扬尘点洒水降尘,抑制破碎扬尘的产生;尾渣堆棚设顶棚及严密围挡,并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日常喷雾抑制尾渣堆存扬尘,尾渣装卸过程向车辆喷水降尘,将尾渣装卸时粉尘产生量减小至最低;加强运输道路的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并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废水:辊压破碎机破渣过程喷淋冷却废水、有压热闷过程热闷废水、喷淋塔+旋流脱水器、湿电除尘器湿法除尘废水及铸余渣热泼废水,经浊环水处理系统(回水井、平流沉淀池、吸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辊压破碎机、风机、棒磨机等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作为绿化用水、洒水降尘用水回用。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公司厂区3#雨水收集池(45750m3),收集后送全厂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噪声:(1)厂房屏闭;(2)绿化衰减;(3)距离衰减; 固体废弃物:项目尾渣作为产品外售,渣钢返回公司炼钢工段,磁选粉返回烧结公司烧结工段;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返回钢渣处理系统;浊环水处理系统沉渣经压滤后返回钢渣处理系统;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公司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公司厂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2 | 峨山县茂卡拉水库工程项目 | 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罗里村委会罗里河 | 峨山县水利局 | 内蒙古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峨山县茂卡拉水库工程项目位于峨山县化念镇境内,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3.74km2,河长6.44km,水库坝址位于峨山县化念镇化念河支流罗里河上,地理位置为东经102 度 16 分 37 秒,北纬 24 度 3 分 10 秒,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农村人畜饮水的小(一)型水库,工程任务为满足罗里村下辖的罗里一组、二组、羊毛冲、法土山、双龙5个自然村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安全,设计灌溉面积2907.8亩,供水量183.3万立方米。初设概算总投资12659.74万元(环保投资654.82万元)。茂卡拉水库总库容218.3万立方米,死库容42.6万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382.4米,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170.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28.3万立方米。项目占地总面积 534.11亩,永久征地面积335.39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水库枢纽工程、渠道(管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组成。其中,拦河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拟建坝高52.1米,坝顶高程1386.1米;泄水建筑物包括导流输水隧洞和溢洪道;灌区供水采用有压管道供水,管道全长7572米。项目区设粘土料场1个、风化料场1个和弃渣场1个,工程所需砂石料外购。 2020年12月2日玉溪市发改委、玉溪市水利局以玉发改农经复〔2020〕67号文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峨山县茂卡拉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立项;2022年1月18日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发改委以玉水规财〔2022〕5号文件《玉溪市水利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峨山县茂卡拉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告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初设。 2021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峨山县茂卡拉水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14 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了专家评审。 |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是挖土、平整土地、混凝土搅拌、建材运输及装卸、临时弃渣场、堆料场等产生的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砂石料冲洗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采用加酸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养护;施工机械车辆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弃渣场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淋溶水量増加和滑坡,周边应设置截洪沟和拦渣坝,防止场区周边汇水对弃渣场的影响;淋溶水应设置集排水设施,淋溶水收集后经拦渣墙下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方可外排;取土场、风化料场周边应设置截洪沟和挡墙。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弃渣、库底清理垃圾、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施工期间施工占地、地表开挖引起的地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由于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的原有植将被建筑和道路取代,植被类型和面积将发生变化。此外工程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将对周围野生动植物产生干扰,同时对动植物生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①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表土采用篷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减少粉末状建材的堆存量;②料场开采避免在强风天气进行,根据消耗量适时进行开采,避免大量堆存,开采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采取湿式作业;③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④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地面排水沟、沉淀池。⑤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行驶,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得遗撒、泄漏、违规倾倒;运输时应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⑥施工过程中,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禁止往周边农田土地倾倒,必须交由建渣处理单位妥善处置。⑦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防尘布覆盖,禁止露天堆放。 废水:(1)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 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2)施工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环节,施工废水不外排。(3)在工程施工场地、料场外围布设截排水沟,将场外的汇水截流引至沉淀池,产生的含泥沙地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污泥清至弃渣场;弃渣场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淋溶水量増加和滑坡,弃渣场周边应设置截洪沟和拦渣坝,防止场区周边汇水对弃渣场的影响。 噪声:(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 期保养和维护;(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固体废弃物:在项目区内共布设 1 个弃渣场,弃渣容量为 16.4 万 m3,能够满足弃渣要求;施工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指定位置,避免随意抛弃;建筑垃圾按要求组织回收、分类和处理。 生态环境:(1)生态管理措施;(2)植物保护措施;(3)动物保护措施;(4)生态影响的恢复和补偿措施;(5)名木古树保护措施;(6)水土保持措施。 |
3 | 峨山德康农牧有限公司峨山猪场沼气发电项目 | 峨山县小街街道大海洽村委会(峨山德康农牧有限公司峨山猪场内) | 峨山德康农牧有限公司 | 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峨山德康农牧有限公司峨山猪场沼气发电项目位于峨山县小街街道大海洽村委会(峨山德康农牧有限公司峨山猪场内),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发电机房和锅炉房为场区预留用房,占地面积36m2,利用峨山德康农牧有限公司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气燃烧发电,建设1台60kw发电机组、沼气支管600米、1套输配电系统,并配套建设1台1t/h燃气锅炉,项目沼气预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峨山德康农牧有限公司3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年可利用沼气量41.27万m³(10.22万m³沼气用于发电、31.05万m³沼气用于燃气锅炉),年可发电18.396万KW·h。发电机组发电量用于无害化降解处理电控柜和沼气罐控制柜设施用电,燃气锅炉燃沼气提供蒸汽用于中温厌氧发酵罐供热。 项目于2021年5月28日经峨山县行政审批局备案(〔2021〕-052号),项目代码:2105-530426-04-01-134949。2021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9月26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项目环评报告表通过了专家评审。 |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发电机组和燃气锅炉燃料为沼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可以直接排放;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属于污染治理可行技术。 废水:废水主要是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锅炉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项目场区内树木及农作物的浇灌。 噪声:本项目主噪声源主要来自常压燃气锅炉、发电机和沼液输送泵机、风机等机械噪声,噪声强度在70-95dB(A)。 固体废物:项目在发电机、锅炉维护过程中将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产生量为0.01t/a。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厂区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废机油进行暂存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项目发电机组和燃气锅炉燃料为沼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可以直接排放,符合《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水体[2016]189)、《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相应要求,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属于污染治理可行技术。 废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集粪池—调节池—中温厌氧发酵罐—精密固液分离—初沉池—AO反应系统—二沉池—氧化塘”的工艺,根据2019年9月27日至28日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监测,厂内综合污水能够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的标准,出水回用于场内树木林的浇灌,本项目废水处理是可行的。 噪声:(1)厂房屏闭;(2)绿化衰减;(3)距离衰减; 固体废弃物:项目厂区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废机油进行暂存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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