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
通知
玉政办发〔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29日
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
救灾规划
2022年7月
目 录
前 言
玉溪市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气候类型、水文条件复杂多样,境内分布有多条活动强烈的地震断裂带,是一个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且有灾害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发生频率高、受灾损失重等特点。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编制和实施《玉溪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是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玉溪之变”、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规划依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玉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玉溪实际编制。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市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多发频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年间,全市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37.96亿元(比“十二五”时期下降11.88%),年均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0.49%,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1.60%,分别实现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控制在1.80%以内和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的规划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改革创新的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机构改革的全面深化,防灾减灾救灾防与救的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市减灾委员会的调整充实,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得到加强;以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初步建成,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信息发布与共享、灾情评估、政策咨询等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2.综合防灾减灾基础不断夯实。协调省级资金110万元,扎实推进城市抗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面改薄”工程,全市筹集近80亿元资金“改薄”校舍面积达530万平方米,实现“校园胜家园”目标。安居工程有序推进,全市共投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8320.86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61133户。水利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完工16件水源工程、2件水系连通工程、40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成1069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干支渠防渗406.20千米,田间渠道防渗577.60千米,新建河堤295千米,加固河堤15千米。新增蓄水能力2506.10立方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6.1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4.52万亩,累计新增、改善农田灌溉面积95.33万亩,巩固提升111.59万人的饮水安全。全市完成8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及河流生态修复改造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共20件,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82.38平方千米。地质灾害治理卓有成效,全市共组织实施治理工程项目306个,其中:组织实施大型以上治理项目19个,中型治理项目20个,小型治理项目267个,实施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117个,涉及4439户16433人。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完成建设项目215个,在建17个,在建和完工率为92.70%,建成海绵校园15个,完成了红塔区北苑、珊瑚、康井、诸葛等海绵社区改造,城市内涝得到基本治理。改造完成37个不规范的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
3.监测预警预报能力不断加强。地震监测预警台网不断完善。列入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云南分项玉溪子项新建基准台4个、基本台3个、一般台43个、预警信息服务终端44套,所有地震预警设备已上线试运行,移动、电信、广播电视地震预警系统上线服务;易门县绿汁三矿台网完成360s超宽频带测震仪、VP型垂直摆倾斜仪、四分量钻孔应变仪、气象三要素观测仪等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建成16个低精度水温观测点和112个水库、龙潭等固定宏观观测点。气象监测预报网日趋健全,全市建成232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其中:新建或升级改造58个六要素自动气象站,覆盖47个乡(镇)、街道;建成17个高原特色经济作物农业气象观测站、16个烤烟气象观测站,安装7套多功能交通气象监测站,完成1095个滑坡点、205个泥石流点、9条中小河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成短临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和精细化城镇天气预报支撑系统。
4.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修订完善地震、气象、地质、水旱、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级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针对性、实操性得到增强;应急疏散、应急救援演练深入开展;依托现有消防救援力量和驻玉军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组建的玉溪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等多支综合性和专项医疗卫生、水利应急救援、森林扑灭火、矿山救援队伍得到巩固提升;森林扑灭火专业队伍达50支1031人、半专业扑灭火队伍163支3592人、义务扑灭火队伍675支13960人。
5.灾害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抗旱应急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新建抗旱应急备用井17眼、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8项,华宁县分水岭水库抗旱应急工程、易门县岔河水库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投入使用,消防站点布局逐步完善,新建高新、研和消防站,迁建华宁、元江、新平、易门消防站,启动澄江消防站点迁建,在红塔区凤凰路、澄江市太阳山、高新区南片区、高新区龙泉片区新建小型消防站4个,全市累计新建消火栓1808个,截至2020年末,欠账率下降到21.50%。市、县两级财政“十三五”共投入7490余万元配置大流量、远射程、多功能消防车,更新、配备消防执勤车辆34辆,其中:地震救援突击车20辆,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10747件(套),专项保障消防救援车辆、器材、装备。救灾物资储备条件进一步改善,储备能力持续增强,投资3389万元新建建筑面积5490.67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投入使用;投资1160万元新建易门、澄江、新平三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深入推进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和新设置一批应急避难场所,中心城区建成聂耳文化广场、高新科技公园2个一类应急避难场所,全市设置一类避难场所8个、二类避难场所28个、三类及以下避难场所113个,占地面积约246万平方米。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取得积极进步,落地实施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各类农业灾害保险、农房灾害保险不断扩大。
6.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推进,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社区灾害风险图编制、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逐步开展,社区救灾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个,国家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4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3所。
7.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在“3·23”世界气象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窗口,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展板、主办主题讲座、发放明白卡、发放宣传资料、“五进”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高。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业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等培训690场次,培训41741人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1116次,参加演练人数68772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展示宣传栏7212块、宣传标语11305条、电子屏滚动宣传标语35190条,举办安全知识专题讲座6623场次,校园广播宣传21767次,发放安全宣传手册367120本,散发安全宣传单722580份,观看安全宣传影片、视频11263场次。
“十三五”时期,全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中央确立的实现自然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一是抵御灾害的基础和能力依然薄弱。能力建设存在短板,防灾减灾基础性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依然滞后,抵御灾害能力薄弱。乡村建筑设防标准普遍偏低,城镇建筑、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与面临的灾害风险不相适应,应急避难场所不足,防灾减灾设施不完善。受地理环境条件限制,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治理和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量大,“十三五”末已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935处、威胁人口103704人、威胁资产317629万元,搬迁避让面临重大挑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任务繁重。救灾物资投送、伤员转运能力建设亟待提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是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有待提高。灾情快速评估、灾害风险评估、投入绩效评估、灾害治理、全过程灾害风险管理等能力有待提高。灾害数据资源存在共享不足、整合利用不够等问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数字化、精准化程度亟待提高。
三是统筹整合资源能力亟待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信息共享和服务能力较弱,互联互通、资源统筹与配置效率不高,政府、社会、公众协力参与的灾害现代治理机制和体系有待健全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和发挥市场机制手段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待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管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应急通信、运输、紧急医学救援等基础设施亟需建设完善。
四是基层应急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较弱,亟需构建起基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亟需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应急治理平台。
五是巨灾风险应对准备不足。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尚待优化;巨灾风险分散能力较弱,风险防范面临严峻挑战。
六是灾害社会治理水平亟待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比较淡薄,普遍缺乏避灾自救技能,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仍然薄弱,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亟待健全完善,亟待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专家库建设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玉溪在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推进“一极两区”建设任务艰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提出更高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发展方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提出更新要求。如期实现玉溪“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玉溪,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强大推力。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快速救灾救援提供便利条件。泛亚铁路东线、中线(中老昆万线)和昆曼高速(昆磨高速)、弥楚高速等区域性国际大通道在玉溪交汇,铁路畅达红塔、通海、峨山、新平、元江,实现县县通高速。不断健全完善的市、县(市、区)高速公路网和“村村通”公路网,构建起救灾救援的快速通道,为全市加快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科学技术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了强有力手段。5G技术、卫星应用、无人机、“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高新技术及其装备的发展应用,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和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灾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受全球气候变化等自然和经济社会因素耦合影响,全市年平均气温仍以上升为主,区域降水波动变化加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危害加剧。地质环境复杂脆弱,受自然因素与工程活动激发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秉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按照“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防范重大灾害事故风险为主线,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将防灾减灾救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化“玉溪之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奋力开创玉溪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坚守底线思维,尊重生命、保障安全,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防灾减灾救灾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建设协同发展。
2.党委领导,社会参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优化社会力量参与环境,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与建设,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始终,着力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意识,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3.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根据城乡规模、发展布局及灾害类型、严重程度、危急程度,以设定最大灾害效应为基准,分析城乡防灾需求及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服务要求,合理设定城乡灾害综合防御目标和标准,突出多元化,划分风险等级,分类推进防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协作、社会参与”的防御新格局。
4.关口前移,科技支撑。坚持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突出灾害风险管理,着重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推动关口前移。全面融入“数字玉溪”,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依靠科技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5.立足长远,创新发展。按照城乡生命线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救援通道和应急指挥、医疗卫生、消防救援、救灾物资储备等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抗灾设防能力,推进灾害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立足玉溪实际,到2025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和基础设施取得新进展,数字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支撑保障能力取得新成效,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更加科学高效,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0%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3.50以内。
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配套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和预案体系,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应急避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一类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志明显,功能和设施得到完善和提升。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显著标志,基本设施齐全;确保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大于1.50平方米。
灾害救助: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之内得到有效救助,综合救助能力显著提高。
灾后重建:统筹推进灾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灾后重建与振兴发展,为实现灾区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社会治理:基本建成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每个城乡社区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掌握应急逃生救护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高于2%。巨灾风险分散能力明显提高。人才培养,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序号 | 指标内容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十三五”末完成情况 | “十四五” 规划目标 | 指标 性质 |
1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5 | 1.60 | ≤3.50 | 预期性 |
2 | 年均每十万人的受灾人次 | — | — | ≤3万 | 预期性 |
3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例 | ≤1.80% | 0.49% | ≤1.50% | 预期性 |
4 |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 | — | — | >90% | 预期性 |
5 | 掌握应急逃生救护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 | — | — | ≥2% | 预期性 |
6 | 每个城乡社区(村)灾害信息员 | — | — | ≥1名 | 约束性 |
7 |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救助的时限 | 12小时以内初步救助 | 12小时以内初步救助 | 10小时以内有效救助 | 预期性 |
深入贯彻《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级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和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各级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构建归口统一、职责清晰、运行协调、高效有力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体系,切实解决好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无“脚”支撑、人员缺失、效率不高等问题。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群治机制,健全灾害监督预警、灾害风险、灾害损失、救援救助、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社会经济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财政投入机制。健全灾害舆情应对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公共服务能力。以“灾前准备、灾时应急、灾后恢复”的全流程为中枢,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省级法律规章制度配套且符合玉溪实际的防灾减灾制度体系,加快推广防灾减灾技术规范,修改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应急预案,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依法强化防灾减灾管理。
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地质、水旱、气象灾害等风险区划。结合灾害风险普查,组织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和识别。对灾害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建立灾害隐患清单。加强对多灾种和灾害链风险的综合监测管控,早期识别治理灾害隐患。加强全市自然灾害减灾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以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为枢纽,全面推进应急指挥系统与各专业应急指挥系统对接,加强应急指挥系统纵向与横向的互联互通,实现与灾前监测预警、灾中实时监测、灾害风险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信息系统对接,大幅提升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处理能力,为防灾减灾救灾全过程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进一步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林火远程监控点、地质灾害群专结合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监测站网密度,推动完善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农作物病虫害等主要灾种的日常分类监测网络,探索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构建协同联动、全域覆盖的监测预警网络,实现分类监测和综合监测有机结合,提高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完善多方参与的会商机制。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率。
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恢复森林、河湖、水库、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防御作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林区道路、防火通道、生物隔离带、生土带等为主的林火阻隔系统,着力提高公益林、水源地、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重点保护区域的林火阻隔能力。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防雹、生态保护和修复中的积极作用。系统推进防洪排涝及抗旱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海绵城市建设、抗旱水源工程,提升基础设施防洪排涝及抗旱能力。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现有农房抗震改造,强化新建农房抗震要求,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将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功能修复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减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防治压力。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防灾避灾能力。
建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形成以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为骨干力量,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突击力量,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抢修物资储备工作,构建与当地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救援装备体系。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统筹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以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依托,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县(市、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基础,乡(镇)、街道储备点为补充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新格局。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科学确定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推进物资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救灾物资调运效率和智能化监控水平,构建多元、便捷、高效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运输保通能力建设,提升道路抢修专业化水平,完善铁路、公路应急运力储备与调运机制。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有线传输、无线传输、卫星传输等多种现代通信手段结合的备用或机动应急通信网络。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保通能力建设。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医疗卫生救灾备灾能力。
将防灾减灾救灾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园区防灾减灾能力“六有”建设,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服务能力“三有”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整合优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实现“一专多能、一人多用”,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明确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业务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权责;完善灾害信息员考核激励机制,发挥好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隐患排查、灾害预警信息传达、灾情统计上报、灾害应对先期处置、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力量建设,健全“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按照国家标准开展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志愿消防救援队达标建设。鼓励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应急能力。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着力打造“云南数字第一城”的要求,积极开展数字防灾减灾救灾建设,推进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建设,统筹协调防灾减灾救灾科技资源和力量,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导向,加快建设市、县(市、区)减灾中心,推进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科技发展,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贡献率。加快高新技术产品(装备)推广应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5G信息化系统、物联网、云计算、卫星、遥感、无人机、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移动通信等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提高灾害模拟仿真、分析预测、信息获取、应急通信等保障能力。
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开展防灾减灾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决策水平。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说、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应急避难技能。
坚持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原则,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政策措施,搭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提供、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主动服务和融入昆玉同城发展,建立昆玉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市、县的交流合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资源融合、技术合作、救助互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务实合作。探索建立区域地震、气象、地质、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的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的调查与评估;完成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完成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完成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完成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专栏1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项目 |
●以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和草原等领域为重点,开展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区域灾害隐患排查。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及其灾害链风险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建立灾害重点隐患数据库,编制修订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布图。建立纵向贯通、行业领域信息共享的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研究确定灾害风险区划。 ●根据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分批、分重点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工程、人口密集区房屋建筑、桥梁隧道、河堤大坝、通信、供电供水供气、输油气管线、交通设施等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抗灾性能评价,针对性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及文物古建、城中村等高风险区域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
2.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建立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形成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全覆盖,做到信息发布的精准投放、信息采集的实时感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接,推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精准、有效发布,为政府决策部署、部门应急联动、社会公众防灾避灾提供重要支撑。
专栏2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项目 |
●加大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地震台网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形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流程集约、协同高效的多学科、高时空分辨率的地震监测台网体系,实现“有人看护、无人值守”向“远程监管、多维产出、服务多元”方面提升。 ●优化气象要素观测网和气象雷达探测网建设,整合气象、地震、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监测设施,协同推进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信息化建设,形成天、空、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 ●持续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适当增加地震预警终端设备,拓展特殊行业地震预警定制化服务,建立国家、省、市、县地震部门纵向衔接,地震、应急、通信等部门横向联合的工作机制,实现震后秒级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能力。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项目。在现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基础上,建成可实现国家、省、市和县四级互连互通,涵盖14个部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14个部门应用终端采购、软件本地化部署应用等三项。 |
1.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工程,立足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全面加强森林、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退牧、还林还草、退田(圩)还湖还湿、土地综合整治、石漠化综合治理。
专栏3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
●坚持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针对河湖“四水”突出问题,加大河湖保护修复和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结构与功能,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围绕“生态、安全、自然、和谐”的治河理念,以打造集生态、防洪于一体的清水通道为目标,重点开展以东风水库水生态治理为核心,以曲江、董炳河生态治理为骨干,以主要经济区、坝区河段生态治理为基础的重要生态治理工程。 ●实施重要水源地、石漠化地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森林恢复和河湖蓄水涵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
2.建设项目抗震能力提升工程
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相结合、政策引导与自主自愿相结合的抗震加固制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统筹推进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工作。
专栏4 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提升项目 |
●在地震高烈度区、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重点危险区、易发区,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提高重大建设工程、交通生命线、电力、通信、危化品工程以及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的抗震防灾能力,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工作。 ●探索制定农村新建住房强制性设防标准和激励性导向政策,深入推进农房抗震加固改造工程,推广适应各地本土农村房屋特点的抗震建房技术。积极推广应用低干预、易施工、低造价抗震加固技术,大力推广隔震减震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实施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工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和管理办法,科学布局,分级推进建设。 |
3.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的指挥决策能力、抢险救援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落实消除安全隐患、补齐防洪短板、提高设防标准、强化行蓄洪空间监管等任务,以江河防洪能力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御和超标准洪水防御为重点,提升防洪减灾综合防治能力。
专栏5 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持续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加快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配套完善水库雨水情和安全监测设施,推进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 ●中小河流治理。继续推进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导、河道疏浚和清淤、除涝、新建堤防、护岸等工程措施为主,提高河段防洪标准,提升江河堤防达标率。 ●抗旱水源工程。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升抗旱水源供水能力,稳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有效解决耕地灌溉问题。规划建设重点水源工程63项,其中新建、续建中型水库9座、小型水库54座,新增总供水能力2.63亿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21.1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1.54万亩,解决集镇及乡村供水人口56.24万人。 ●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依托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优化自动监测站布局,完善预警报警系统,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提高河段防洪标准,减轻山洪灾害损失,提升防灾减灾成效。 ●城市防涝排涝工程。依托全市区域防洪体系,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市政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需要,综合确定城市河道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
4.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网建设;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早期识别、立体监测、精细化预报和精准化服务能力。
专栏6 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完善气象观测站网。继续推进6要素及以上自动气象站监测网建设,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在新平、元江等雷达探测盲区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 ●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工程。建成纵向贯通国家、省、市和县(市、区),横向连通14个部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发可提供9个县(市、区)短期、中期天气预报和短期气候预测,实时查询温度、降水等气象要素及气象干旱风险等级分布状况的本地化气象干旱监测服务系统;建设森林高温热点和火场卫星监测系统,开展卫星热点和火场卫星监测本地化气象监测。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自动获取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产品,结合玉溪的自然和社会条件,确定临界指标,研发玉溪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发可提供9个县(市、区)1-3天滚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实时查询温度、降水等气象要素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分布状况的本地化气象服务系统,满足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需要。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建设。选取“三湖”流域和中型以上重点水库附近20个作业点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人工防雹作业能力,根据全市烟草产业发展布局,在烟草种植区选取30个作业点实施标准化改造。加强和规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拟计划对全市尚未完成自动化改造的21门高炮全部进行自动化改造,完成全市高性能自动化火箭架全面列装,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拟计划建设7个县(市、区)级管理平台,78个固定作业点的前端监控设备。 ●加大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力度,大力推进“互联网+”气象科普。以气象科普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带动气象科普的全面创新。推进玉溪气象科普实体场馆(基地)布局与建设。建设玉溪数字气象博物馆(科技馆)。制作重点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画册,分发至全市各自然村和中小学校进行宣传,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升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
5.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工程
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对重大隐患点,及时编制项目立项建议,经专家组现场核查后,及时纳入治理项目储备。对险情严重、情况紧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应急避让,依程序落实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专栏7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工程项目 |
●调查评价工程。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落实精细化调查项目的推进工作,全面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情况,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监测预警工程。完善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实施和管理,切实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防治工程。对地质灾害集中发育的典型小流域、重点城镇试点部署综合整治工程;对威胁集镇、学校、居民聚居区等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整治;对防治措施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危除险。 ●避险移民搬迁工程。优先将威胁人数较多、风险等级较高、治理难度较大、群众搬迁愿望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规划分期、分批实施项目,重点保护学校、村庄、集镇、工矿企业等人口密集区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应急体系工程。大力推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提升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支撑能力;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应急避险演练,提升群众防灾避险能力。 |
6.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森林防火监测,完善林火阻隔和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强防灭火专业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能力。
专栏8 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搭建玉溪市智慧林草云服务平台整体框架,实现森林和草原防火的“可视化、可通话、可调度、可协同、可指挥”的目标。包括森林防火智慧云服务平台、专网及监控系统、显示系统、办公辅助系统、音频系统、视频(数字)会议系统、机房设备、装修工程等。 ●玉溪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项目。项目建设以现有60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和新建53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为支撑,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信息传递现代化水平,构建森林防火“可视化、可通话、可调度、可协同、可指挥”的综合一体化平台,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森林防火指挥、控制、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 ●玉溪市森林防火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预警监测系统建设,主要包括:新建瞭望台16座(包括主体工程、附属设施);修缮瞭望台6座(包括太阳能供电系统、水窖)、配置望远镜22台、无人机9架、设置火源卡口监控系统44套,设备安装火源监控前端44套,监控立杆44套,监控图传系统44套,太阳能供电系统44套,购置数据采集笔记本6台;新建防火检查站45座(包括主体工程、附属设施);设置地表火监测系统65套,设备安装复合型地表火探测器65套,地表火探测器控制件65套,地表火探测器安装架65套,探测器立杆65套;市、县(市、区)森林防火信息指挥中心提升改造8个。 ●玉溪市森林防火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主要包括:购置消防水带2850米;风力灭火机10台,多功能风力灭火机87台;配备防火服370套,消防专用避火罩130套;配置消防水车4辆,运兵车辆18辆(11座运兵车11辆、7座运兵车4辆)。 ●玉溪市森林防火道路和林火阻隔网络建设项目。通过新建和扩建森林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全面加强林火阻隔能力。新建森林防火道路772公里,开挖林火阻隔网络1597公里。重点区域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0‰以内。 |
7.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优化城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并结合《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专栏9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强化县(市、区)级消防站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优化城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结合《玉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市建成区扩张、人口密度区域性变化,消防安全高风险评估等因素,完成红塔区、澄江市、峨山县消防队(站)的新建(迁建)工作,改善当前消防救援站与城乡发展不相适应的现实矛盾和消防救援需求。 ●强化小型消防站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在新规划建设的城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度假区等区域,建设以普通消防站为中心站,小型消防站辐射周边的卫星站。 ●强化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全市51个乡(镇)、街道按照标准全部达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采取公开招录、岗位调剂、退役士兵安置等多方政策保障事业编骨干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并结合《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和工作实际需要与社会发展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活动。 ●强化市政消火栓建设。依照标准规范,加强城市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消防供水体系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同步全面改造无供水管网市政道路,按要求增设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升级改造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市政消防供水系统,加快新建扩建的城区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设。 ●强化乡村消防水源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乡镇农村自来水集中供应建设,在公共给水管网上延伸建设消防管网和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消防管网和室外消火栓建设要求的,应实现每个村至少建成20—30立方米的水池、水塘、水窖等消防水源,或依托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建设消防取水平台或取水设施。 |
依托“数字玉溪”建设,建成纵向覆盖市、县(市、区),横向连接有关单位,前端到突发事件救援现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专栏10 应急感知网络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
推广应用部、省级建设的应急管理感知网络(包括生产安全、自然灾害、城市安全、应急处置现场的感知网络),通过物联感知、卫星遥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等感知途径,依托应急通信网络、公共通信网络和低功耗广域网,面向生产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现场实时动态监测等应用需求,构建感知数据采集体系,为应急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提供可靠数据来源。 |
1.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处置应对中的预警作用,建设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安全可靠,覆盖全部村(居)委会,有条件的地方延伸到自然村的应急广播体系。抓好重点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应急避难场所覆盖率,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专栏11 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县级统筹明确各乡(镇)、街道具体承担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机构,构建归口统一、职责清晰、运行协调、高效有力的乡(镇)、街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体系。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推进农村地区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强化“应急广播大喇叭”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实际应用,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 ●继续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在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典型乡(镇)、街道,规划建设或改扩建与当地灾害风险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 ●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调查,形成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备案制度和运行管理与评估机制,实现对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动态管理。 |
2.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示范工程
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示范县建设工作;推动开展社区和家庭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试点示范,先行先试,以重点突破带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创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局面。
专栏12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示范工程项目 |
●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面夯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 ●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选择1—2个自然村实施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防雷设施,完善雷电监测网,设置防雷警示标识,开展防雷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已建农村防雷减灾示范村的防雷装置年检。 ●推进乡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示范,推进社区和家庭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试点示范,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用。 |
3.公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深化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实施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程。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地方课程。建设安全防灾教育培训基地或灾害应急体验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13 公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
●推进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规划建设玉溪市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宣传教育、救援演练及人才培训基地,推动院校、政企合作,把防灾减灾救灾培训基地打造成集宣传教育、科普活动、展览体验、演练实训、技能培训等功能一体化共享交流平台。 ●校园安全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力度将灾害应急知识纳入校园安全教育内容,强化师生防灾避险应急演练。加强校园安全责任保险防灾防损功能,鼓励承保校园安全责任保险的共保体建立校园安全公共应急服务数字平台,开展自然灾害特别是地震灾害应急虚拟仿真培训,帮助学生掌握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能,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开辟防灾减灾救灾与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专题或专栏。持续组织开展“3·23”世界气象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居民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开展基层党政领导防灾救灾能力提升培训,将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内容作为专题列入每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
1.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按照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调度可视化、应急救援立体化、安全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建设融合应急值守、预测预警、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物资保障、灾情发布、舆情监控、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应急管理数字化与应急处置实战的深度融合。
专栏14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
以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为平台,立足承担市委、市政府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总指挥部任务,推广运用国家及省应急指挥平台,接入市级相关部门监测预警系统和平台数据,实现多灾种监测、可视应急指挥、一张图调度、智能辅助决策、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在市数据中心建立数据库实现大数据模型分析、融合通信调度、集中值守和处置、监测预警等功能。建立前线指挥部,实现现场指挥部、前端数据采集装备(如应急指挥车、无人机、对讲机等)与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县(市、区)指挥中心建设。国家应急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实现与国家、省级及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应急指挥系统数据共享和系统融合。 |
2.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市、县、乡三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强化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应急物流体系的协调衔接,快速高效调配救灾物资。
专栏15 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标准化改建或新建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峨山县、元江县六个县级救灾储备仓库;进一步优化各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布局,加强多灾易灾和偏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网点建设,在原有22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基础上,增设10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改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库房条件。 ●落实市、县(市、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责任,充实和完善政府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救灾储备库存情况,结合灾害风险,按照满足应对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救灾应急响应所需救灾物资规模,及时采购补充缺口物资。 ●加强全省统一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开展应急救灾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调拨、运输、发放和回收的全流程管理,提升应急物资综合管理数字化水平,提高应急运力储备、调运、协同保障能力。 |
3.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资源统筹,以科技创新推动,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贡献率。
专栏16 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项目 |
●强化灾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推进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加快提升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应急指挥通信、应急救援装备智能化、轻型化、标准化和应急交通装备、医疗救援装备新型化、现代化水平。 ●配齐配强地震、山岳、水域、石油化工等各类专业救援装备器材,加强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装备配备。 ●大力发展监测预警、信息获取、应急防治、生命搜救等新技术,逐步提高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保障水平。推动建筑抗震防灾安全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结构主动控制、建筑智能防灾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
4.灾害保险推广工程
积极引导群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运用保险工具提高自我保障能力,逐步扩大灾害保险范围和险种,有序推进各类灾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提升重特大灾害风险分散能力。
专栏17 灾害保险推广工程项目 |
●立足市场化,进一步探索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开展城乡居民住房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地震灾害保险。 ●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灾害保险,增强社会承灾能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
坚持和加强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主要涉灾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党的领导,切实落实责任。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人才培养、先进技术应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涉及面广、协调性高、系统性强,各级各部门须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整合力量、统筹协调、落实措施,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要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实施效果评估,切实做好中期和末期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