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
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报工作开始了!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是政府主导、企事业、社会团体组织协同、财政保障的多维联动,皆为实现青年能力提升、企业人才储备,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根据2023年1月19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管理的通知》(玉人社发【2025】3号)文件及上级对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的就业见习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见习申报主体及要求
1、在峨山县域内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独立账户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组织;
2、有良好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能提供见习岗位,接收见习人员进行就业见习的积极性;
3、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提供一定技能的见习岗位,有利于提高见习人员就业能力;
4、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5、能为参加见习的人员提供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标准为1780元)的生活补助。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先由见习单位通过对公账户垫付,在每月结束时按时发放。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则上保额不低于20万元。
二、企业招用见习人员要求及期限
企业招用见习人员要求为云南户籍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之前未参加过就业见习,且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参与公司投资、占股、任职等就业行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没有正式就业经历(之前未签订过劳动合、购买过社保);16—24周岁失业青年可有正式就业经历但见习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只要符合其中一类人员条件即可申报。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且上一年留用率较高的企业给予适当延长见习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见习岗位申报要求
见习岗位为本单位独立开发,且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卫生条件,需提前与人社部门对接,经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发布。见习之前已经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含在本单位打零工人员)不可申报。
四、见习申报单位享受政策补贴
见习补贴享受主体为见习申报单位。企业可半年向人社部门申报一次见习补贴,见习补贴金额为每人1500元/月。对提前留用见习人员的(留用指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给予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见习人员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 元提高到2000 元,留用率指留用人数除以该自然年度内所有见习人数。
此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高校生就业见习政策是一项利企业,促就业的好政策,望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办理。
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联系电话:0877-4013003
峨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