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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全县造林绿化、森林资源培育发展规划;拟订营林生产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全县营造林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国土绿化所需林木种子、林木种苗培育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检验;林木种质资源、林木新品种的收集及指导林木品种的引种、选育,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林木良种及良种基地的规划建设;推广应用先进林业科技,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申报林业科技成果、项目。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定规章制度,统一管理保护区内的各项活动;开展科学研究和自然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安排好保护区内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做好保护区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林业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业产业;指导林木采伐设计和伐区检查,负责林木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或初审工作;贯彻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草原保护的相关政策;负责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组织开展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及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进行查处;对全县森林(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进行监督管理;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进行稽查;受理各种林业行政案件;依法在县内各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检查站,依法打击一切无证运输木材,超伐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
5.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根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原则,林业部门重点工作为:继续推进以核桃为主的林产业发展,抓好木本油料林、陡坡地治理、低效林改造、巩固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等营造林项目。加强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抓好公益林管护站、防火通道、防火卡点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业综合防控能力。强化林业行政执法,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2019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262.8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6.32%;完成招商引资755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3.62%;完成固定资金投资880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7.80%。全县仅发生火警火情17起,无森林火灾,森林火灾防控取得较好成绩。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林区治安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有力推进。
2.执法办案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份办理各类森林案件40起,查破40起,总破案率为100%。刑事拘留5人,逮捕5人;取保候审17人。林业行政案件受理17起,查处17起,查处率100%。林业行政处罚16人和企业1家。依法处理收缴木材20.952立方米,野生动物活体71只(画眉鸟64只,白鹇4只、昆明攀蜥3只),收缴罚没款2.56万元。
3.林业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双严”“毁林种植三七”“林区枪爆物品”“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整治枪爆”“鸟类行动”“昆仑4号”等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在森林防火期间做好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20次,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教育面达40000余人;同时积极开展“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灾”“无火清明”等阶段性专项行动,共检查入山人员914人次,登记入山车辆431辆次,劝诫警告教育10人次,检查执勤卡点36个,县级媒体报道1次,散发宣传材料696份,巡查重点区域坟山墓地28个、城市面山12个、地方风景名胜区3个,自然保护区9个,出动警力59人次,出动警车15车次。二是自3月1日至5月31日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了2018年以来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239人次,车辆82辆次。复核2018年查处毁林种植三七农户共29户,面积1485.70亩,以补种林木恢复林地面积1425.70亩,还有1户正在恢复林地。2019年1至5月间尚未发现毁林种植三七的违法行为。三是从4月30日至9月30日,历时半年时间,开展了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268人次,其中公安民警729人次,车辆382台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36处,检查重点市场场所141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28家,检查餐饮场所291家。缴获野生动物71头(只)、放飞放生野生动物70头(只)、销毁野生动物死体1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及皮张13件、野生动物制品4.698公斤、猎具56具,涉案物品价值5.1491万元。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次,媒体宣传报道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峨山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人,主要是政府购买岗位人员辅警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192.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2.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8年度收入2,401.17万元相比减少208.87万元,减少幅度为8.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减少且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9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44万元,占总支出的81.38%;项目支出409.37万元,占总支出的18.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8年度支出2,450.24万元相比减少251.43万元,减少了10.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9.44万元。与2018年度支出1,693.14万元相比增加96.30万元,增加幅度为5.69%,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工资调整、各种业务工作以及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7%。人均基本支出20.1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37万元。与2018年的757.09万元相比减少347.72万元,减少幅度为45.93%,主要原因是林业专项业务减少,为了确保林业各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我局对每个项目工程都是经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队,一般签订为三年的造林和管护合同,通过种苗、整地、造林、管护和补植补造(3年时期)等工序来验收报账,以确保造林工程质量。因此,项目资金支付有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2018年的2,329.17万元相比减少136.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发放各类奖励金、抚恤金、绩效工资、津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局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9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林业相关项目支付工程款;
5.农林水(类)支出1,58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工伤、生育、失业保险金,公用经费的开支及林业相关项目支付工程款;
6.住房保障(类)支出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护林员、应急救援队员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5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75.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年初预算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系统问题没有取到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49万元,下降2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8万元,下降2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万元,下降24.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支出内控审查机制,从而严格控制了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万元,占74.40%;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占25.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督查、森林防火、营林造林以及维护林区稳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行业各类检查、考察及学习、维护林区稳定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38万元,与2018年的193.85万元相比,增加77.53万元,增加幅度为40%,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多,经费增加。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9.48万元、水费1.48万元、电费1.77万元、差旅费5.43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租赁费2.78万元、委托业务费10.22万元、公务接待费3.69万元、劳务费154.86万元、工会费7.48万元、福利费6.32万元、资本性支出3.7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88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77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51万元,固定资产1,32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48.4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9.2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92.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48.4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8.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和不足,逐步完善有关财政预算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内控制度、支出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的使用效果。
根据上年度任务量进行资金预算,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年度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按照规范的程序和科学方法安排资金,保障项目有效实施。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根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原则,主要从职责履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明确绩效评价内容和方法,确定评价标准,落实评价主体。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编制,由业务股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室协助。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查找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规范资金收支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促进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达到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绩效管理观念、提高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等目的。业务股室收集绩效评价资料并进行填报,审核资料,综合分析资料,形成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上年度任务量进行资金预算,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年度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按照规范的程序和科学方法安排资金,保障项目有效实施。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有规范的内控机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二是明确项目责任人及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人;三是项目有合同书;四是加强资金监控。项目按要求达到了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在年度范围内及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均按年度任务完成验收。自评结论:一、项目管理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制度健全。二、项目按质按量及时完成。三、项目各绩效指标均符合预期。四、项目的绩效指标符合部门的履职目标,并符合国家宏观规划。综上所述,2019年度绩效自评为优秀。
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应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对支出项目应早计划,早安排,促进预算支出的执行。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不断调整预算编制和绩效指标制定。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对照自评结果,查缺补漏,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将绩效管理概念融入资金管理全过程,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增强资金分配权重,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林业贷款贴息资金:根据我县林业贷款申报情况,按照中央和省级文件贴息标准执行,完成我县2017年及2018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35.45万元兑付,兑付率100%。改善了生态环境,减轻了林企和林农经济压力,有效提高林企和林农种植管护积极性。
2.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最大限度防止了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保险,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使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全县所有林地均参加森林火灾保险,投保公益林面积977004亩,投保商品林面积1243702.5亩,投保率100%。修建1条防火通道,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巡山护林得到加强,有效阻止和减缓林火蔓延和扩张。安装了林区路口视频监控、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及林区宣传牌及路障杆等,完善了森林防火体系,有效提高科学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确保实现对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扑救、早消灭”目标。由于无地方配套资金支撑项目实施,防火通道建设标准不高,建议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
3.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资金:扶持我县两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发展,一家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按时兑付补助资金7.7万元,兑付率100%。通过项目扶持,有效促进企业发展,年带动农户3800户,户均增收1.76万元,在林业生态旅游、绿化造林、特色产业发展和林产品加工等方面带动我县林业产业的发展。
4.草原监测调查项目经费:完成全县12个样地,36个样方的草原监测,其中:大龙潭乡3个样地、9个样方;甸中镇1个样地、3个样方;富良棚乡2个样地、6个样方;化念镇1个样地、3个样方;小街街道5个样地、15个样方。草原监测点实地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我县草原植被平均鲜草产量达5211.21kg/ha2,植被平均高度38.78cm。由于财政困难,资金尚未拨付。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切实有效控制。通过防治,使森林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的恢复,提高了森林自控能力,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由于财政困难,资金尚未拨付。
6.昆磨高速公路峨山县绿色廊道工程资金:完成造林面积754亩,种植冬樱花、复羽叶栾树、球花石楠、小叶榕、云南樟、鸡冠刺桐、凤凰木和蓝花楹8个树种共31712株,种植成活率96%。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进一步提升周边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展示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的景观带和风景线。由于财政困难,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尚未支付,建议及时匹配市、县级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的补植补造及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7.森林公安项目资金: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林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林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查处林业违法案件131件,其中森林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13件,维护了林区治安持续稳定。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提升了森林公安软实力。继续开展林区禁毒工作,巩固无毒林区成果。稳步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巩固林区平安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成果。
8.高鲁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编制及管护经费:(1)完成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明确保护区界线,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范围,并制作保护区范围图。2019年10月召开听证会,11月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专家评审。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自然地理环境、植被与植物、动物资源、森林资源、景观资源、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等内容进行考察或调查,提交《峨山县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2019年完成《峨山县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9-2028年)》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总体规划》明确了保护区范围、面积、性质、类型、发展方向和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规模与目标,为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供依据,对加强保护区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2)通过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牌、警示牌、制定规章制度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保护高鲁山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制作双面彩印宣传册3000份,铝板警示牌153块,规章制度牌2块,拱面钛金管护牌9块,在自然保护区周边村组路口安装、张贴,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周边老百姓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9.公益林项目资金:(1)将309200亩国家级公益林的1364个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使国家级公益林得到全面管护。县与乡镇(街道)签订管护责任状8份,聘请管护人员56人进行巡山管护。实现国家级公益林项目实施区林农得到利益,资源得到保护,林分质量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三大效益得到发挥。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3.2%。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2)将212200亩省级公益林的997个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使省级公益林得到全面管护。县与乡镇(街道)签订管护责任状8份,聘请管护人员94人进行巡山管护。实现省级公益林项目实施区林农得到利益,资源得到保护,林分质量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三大效益得到发挥。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3.2%。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3)将27900亩市级公益林的70个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使市级公益林得到全面管护。县与乡镇(街道)签订管护责任状3份,聘请管护人员7人进行巡山管护。实现市级公益林项目实施区林农得到利益,资源得到保护,林分质量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三大效益得到发挥。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3.2%。由于财政困难,部分资金尚未兑付。
10.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资金:将1053200亩天然商品林落实到山头地块,纳入保障范围,层层签订管护责任状,落实管护责任单位8个,聘请管护人员进行巡山管护。保障全县8个乡镇(街道)72个村委会(社区)518个村(居)民小组的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补助资金到位,保障全县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得到兑现,管护人员按月发放管护劳务费,确保全县天然林资源得到较好保护。由于财政困难,部分资金尚未拨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7.66万元为政府采购中标价,2019年度未发生资金支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监督索引号53042600232701111
附:峨山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70816504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