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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19 16:10 来源:峨山县人民政府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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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第二部分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和监督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统筹拟定全县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和监督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服务各类人才。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县政府直属部门,下设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劳动就业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93人(含劳动监察大队、县人才交流中心),在职人员72人(含县劳动监察大队、县人才交流中心),退休人员10人,公务用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思路,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2018年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化改革、锐意进取,全力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注重攻坚破难,人社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1、人社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801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2800人的100.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1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700人的101.7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1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700人的101.43%;城镇登记失业率2.94%,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4≤% 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510个,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500人的102%;全县受理 “贷免扶补”贷款580户, 审批386户,发放386户,完成目标任务386户的100%,带动就业人数443人;受理担保贷款970户,审批647户,发放647户,完成目标任务647户的100%,受理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0户,审批10户,发放10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带动就业人数888人。城镇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158人,完成了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数9150人的100.09%;失业保险金征缴收0.0513亿元,完成了市政府下达任务指标数0.045亿元的11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2万人次,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12100人次的11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36人次,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1900人次的107.16%。全县新增省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06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6000人的110.10%,省外转移就业4859人次,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4800人次的101.2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360人的111.1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8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21万人的114.9%;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55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200人的101.65%,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705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700人的10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4764人,完成市政府下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4800人的99.2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2159人,完成目标任务90900人的101.38 %;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3402人,完成应缴费人数69769人的90.8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84万人的100.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6182人(其中:企业工伤参保人数为11183人、机关工伤参保人数为4999人),完成市局下达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100的100.50%,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211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1582人(其中: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6583人、机关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4999人),完成市局下达生育保险实际参保人数11400人的101.59%。全县应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7329万元,截至11月底,实际收缴6850万元,本期收缴率为93.46%;全县应收企业工伤保险费373万元,实际收缴371万元,本期收缴率为99.46%。应收机关工伤保险费66.56万元,实际收缴66.56万元,本期收缴率为100%。应收缴企业生育保险费351.61万元,实际收缴330.63万元,完成94%。应收缴机关生育保险费71.95万元,实际收缴71.95万元,完成100%。全县应收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0539.45万元,实际收缴9941万元,收缴率为94.32%。截至2018年11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85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3491万元,个人帐户基金收入4361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85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3491万元,个人帐户支出4361万元,当期收支结余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00万元,支付700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累计结余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215万元,支出8215万元,当期结余0万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2%(目标任务9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目标任务9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目标任务97%)。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情况:一是支付企业养老保险基金10560万元,确保了企业4018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支付企业工伤保险金480万元,享受企业工伤保险待遇260人;支付机关工伤保险金152万元,享受机关工伤保险待遇18人;支付企业生育保险金325万元, 享受企业生育保险待遇240人;支付机关生育保险金64万元, 享受机关生育保险待遇170人;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100万元,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1983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到了100%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截至2018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月领取人数22231人,其中:60岁以上领取人数22169人,55-59岁重残领取养老金补助人数62人。2018年1至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2946.42万元,发放人次265768人次,发放率达到100%。

(二)坚持就业创业为重,不断提升就业创业工作水平

1、注重人社工作服务稳增长举措

人社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政府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实抓好省、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和省人社厅服务稳增长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服务稳增长、促跨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把政策措施用足、用透、用活。根据玉人社发【2017】159号文件,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相关支出。2018年,截至10月给予12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补助金额共计207213元,有效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促进企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服务脱贫攻坚,大力实施精准推进技能扶贫攻坚,使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都能接受1次以上的就业技能培训,每个有适龄人口的贫困家庭培养1名技能人才。加大了培育职业农民力度,通过技能培训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以农业为职业的新型人才,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36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指标数360人的100.56%,通过技能培训造就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以农业为职业的新型人才。

2、注重创业培训质量提升

针对社会形势发展,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扶贫攻坚、精准扶贫要求,围绕当地产业发展、以及转移就业,合理统筹培训资源,根据创业者需求精选培训内容,采取分段培训、叠加培训、交叉培训等方式,为劳动者提供有效培训和服务。以传统的美容、烹饪等培训为基石,将电商等热门行业纳入培训课程,提高参训者网络营销能力,帮助实现创业梦想。推进创业培训进乡镇、进农村活动,结合各乡镇特色产业,组织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参加培训,指导和帮助返乡人员创业。通过增强培训内容针对性、地域方便性,今年创业培训的开展大有改观,改变了以往一些人不愿培训、乡镇拉人凑数的被动局面。为缓解我县就业压力,在大力挖掘县内劳动力市场,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我局积极协助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任务指标。

(三)坚持民生为本,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圆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为全力推进峨山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人社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确保峨山县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峨山县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各“挂包帮”单位的共同配合和努力下,于2018年9月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099人中,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9748人已全部参保缴费,100%参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着力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一是推行医共体付费方式:目前,已建立了以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基础,以总额控制为核心,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项目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有机结合的支付制度。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峨山县从2018年1月起积极探索“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整体打包付费”方式,实行“按月预拨、年度清算”的付费方式。整体打包付费内容为在不改变现行医保政策的情况下,玉溪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按“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整体打包给医共体,由牵头医院负责统筹管理。异地结算费用维持现行拨付方式,参保人员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帐户基金支出,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付给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每月按包干标准的90%拨付给医共体,年度终了,医保经办机构对医共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确定清算费用。2018年峨山县医共体整体打包付费指标651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1967万元,大病保险66万元;城乡居民医保4430万元,大病保险54万元。2018年1-11月我县医共体医疗机构成员单位,门诊就诊544835人次,比去年同期增120703人次,住院13127人次,比去年同期减3736人次。二是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积极推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稳妥推进按病种付费制度,自2016年以来在县级人民医院探索推行DRG付费,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玉溪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案》(玉医改发〔2018〕3号),2018年纳入DRG付费范围的病组为656个。2018年度付费标准为:市人民医院7759元,县区人民医院4624元。2018年1—11月,峨山县人民医院总出院人次5239人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入组病例4574人次,入组率87%,转院人次185人次,转院率4%,住院全自费占比3.56%。三是认真落实医保支持健康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43)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9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85%;市级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和省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70%。

1—11月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2156人次,总费用1129.3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064.89万,医保报销792.78万元,大病报销51.69万元,医保报销比例达79%。其中,乡镇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5%,县级医疗机构达85%,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和省外医疗机构达72%。

(四)坚持人才优先,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规范公务员管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组织完成公务员在职培训及在职培训理论考试的工作,组织完成了6名公务员的初任培训,登记6人,完成2018年公务员考察、政审、录用工作;做好职位设置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渠道。

截至2018年9月,峨山县已登记公务员共1300人,其中有1117人来自53个公务员机关单位;183人来自2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县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有1139人,乡镇机关公务员有161人。

2、不断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创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我县各类、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评聘等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进行,全县事业单位共有事业人员3445人,专业技术资格总数3126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总数2988人。全县共有正高职务的1人(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61人,占总数22.2%;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029人,占总数的33.4%;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435人,占总人数的30.5%。;在岗位未评聘的219人。

2018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32人,完成目标任务130人的101.53%:其中,完成技师和高级技师29人,完成目标任务20人的145%。目前,全县共有云岭首席技师1人、云岭技能大师1人、兴玉人才2人、云岭技能工匠1人、云南省乡土拔尖人才1人、云南省刺绣大师4人、高级技师、技师共99人。

完成政府口招录公务员11人,教育系统提前招聘6人,卫生系统提前招聘8人,卫生系统定向免费医学生1人,特岗教师38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人,村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15人。

3、重视军转安置工作。充分利用省、市各项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认真做好转业军人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积极协助民政局做好2018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安置退役士官10人。

(五)坚持和谐至上,扎实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治欠保支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 〕 1号)《云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文件的精神,峨山县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治欠保支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峨政办发 〔2015〕5号)文件,成立峨山县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县农民工维权等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峨山县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峨山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峨政办通〔2017〕18号)文件,明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部门职责。联席会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由我县人社局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按照县级会议规定参会。三是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职责,严格按《云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主要责任,积极落实治欠保支工作。

2、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关于进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我县人民政府及时下发《关于对峨山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通知》(便笺2018-21),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县内16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于每个上报时间节点准时报送排查情况和工作自查报告。我县2018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以劳动保障年审为依托,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年内对县内495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涉及劳动者6394人,按时完成年审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一方面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制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深入实施《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2018年上半年进行《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传活动》(峨农工办发〔2018〕5号)集中宣传活动, 组织召开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场,发放劳动保障相关政策资料2100余份,涉及劳动者1700人;我县人社局下发《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峨人社发〔2018〕34号),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审查用人单位报送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和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及劳动用工检查工作,抓紧完善用人单位保证工资支付的有效措施,完善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解决拖欠工资案件的处理效率。

3、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及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治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最新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我县积极探索符合峨山实际的工作方法,在推广建设工程项目双公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等相关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实行实名制管理12户,足额发放工资项目数12个,银行代发工资数7个,执行人工费和工程费分账管理10个,执行实名制施工项目及双公示16个,涉及2644名农民工。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截至2018年10月,我县新缴存开工施工项目9户,工程完工退工资保证金10户,工资保证金累计收入35906005.38元,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1500人;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2018年,峨山县在治欠保支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实现了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双公示全覆盖,对16个政府在建工程项目实现了动态监管。

4、部门联动,创新方式,及时妥善处理欠薪事件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投诉制度的建立,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了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所、信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主的欠薪受理投诉渠道。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尽其职,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欠薪案件。截至2018年10月,截至2018年10月,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案件31件,协调处理结案31件,解决拖欠金额165万元,涉及被拖欠的农民工305人。通过治理,本县农民工工工资拖欠问题案件较往年有所下降。另外,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发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通知2份,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优越性,属地政府的责任性及行业主管部门主管责任。我县人社局根据工作监管职责积极做好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政府积极落实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5、立足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和严格贯彻执行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峨山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峨政办发[2017]115号)文件,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的相关责任,下发《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峨政办发[2017]21号)文件,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联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健全问责制度,把问责追责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抓手,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联动监管责任落实。2018年上半年,在处理欠薪案件过程中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政府、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工资拖欠问题,通过欠薪预警做到了处置前移,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了极端事件的发生,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收到了明显成效。

6、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依法处置工作力度

截至2018年10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件,案件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社会保险争议、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涉案农民工12人,涉案金额12.08万元,结案12人,结案率100%。2018年没收到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截至目前受理调解案件135件,涉及劳动者135人,涉及调解金额360.9万元。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形成有效合力处理欠薪事件,营造了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认真、严谨做好人事档案资料审核、补充、整理归档等工作。我局档案室共管理人事档案一万余册,包括在职干部档案、工人档案、退休干部档案、退休工人档案、开除、死亡、辞职、无头档案等五类;管理从1950年至2016年文书档案进两万余件;照片档案一卷;会计档案48卷;实物档案65卷;企业改革资料40册。同时,认真接待查借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全年共接待查档单位和个人2800余人次。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促进就业创业

1、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研究制定峨山县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严格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就业创业指标任务,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探索创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整合资源积极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培训。推进一县一品创业帮扶精品工程和农村电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助推乡村振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为创业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3、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为乡村振兴奠定人才基础。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全面完成实名登记、就业服务、信息维护等工作,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适时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使用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岗位合理安置。

5、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继续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认真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失业创业登记等工作。

(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6、积极推进社保参保扩面。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应用,以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为重点,以纳入城镇职工的五项社会保险为主,加大扩面参保工作力度。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7、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重算、数据比对分析及清算工作。开展企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系统信息迁移。适时按省、市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将企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保障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安定。

8、统筹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峨山县医共体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开展DRG付费研究评估,实时跟踪DRG付费改革成效,确保DRG付费实施工作取得新突破。完善住院总额预付、病种付费、项目付费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配合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强化药品供应保障。继续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宣传力度,提高参保人员知晓度;完善我县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信息系统;开展好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工作。持续开展医疗保险基金稽核审核工作。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突出抓好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智能审核规则,积极探索电子病历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9、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做好全县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开展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加大对参保企业动态监测。

10、继续推进工伤保险领域改革。加大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力度,继续实施“同舟计划”,将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范围进一步延伸到交通水利等基础建设领域,贯彻落实人社部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指导意见,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调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住院伙食补贴。落实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康复管理办法。

1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抓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优化业务流程,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基金日常监督,严格基金对账工作,加强非现场监督,落实社会保险重复参保和死亡冒领筛查工作机制。开展基金专项检查、安全评估、社会保险统一稽核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基金安全评估和风险预防机制,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源头治理,促进基金安全长效机制建立。严格落实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持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和社会保险费欠费清理清缴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做好新旧社会保险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2、完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根据县委组织部部署,研究制定峨山县贯彻落实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才引培激励政策。

13、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根据省市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开展“省突”、“省贴”和“云岒”技能人才及“兴玉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使用,做好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专技人才等培育。做好已有专家工作站考核评估工作,开展2019年省、市级专家基层工作站的申报,积极争取院士工作站建设。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指导。

14、健全人才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及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体系。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5、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协同推进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做好入轨实施准备工作。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做好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和奖励工作,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依法依规、公平、科学、安全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落实公务员调任办法,完善人事调配工作。

16、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政策落实。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规范管理借调人员长效机制。

17、推进军转安置工作。采取“考试考核、阳光安置”的办法分配军转干部,进一步挖掘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安置空间,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通道。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18、防范人事考试风险。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考务流程,规范考务操作。突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技防投入,着力防控考试风险。强化考试软硬件建设,继续增强考试服务能力。继续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双联动机制,着力打击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9、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和劳动合同签订,实行网上劳动合同登记。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机制。

20、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畅通好群众信访渠道,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21、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要求和治理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守法诚信评价,按时公布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建设。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黑职介等违法行为。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及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继续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强化“云南监察信息系统”运用,使用率达到100%。

(六)加强基础性工作和自身建设

22、继续推进人社扶贫工作。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就业。针对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培训、岗位推荐”两个全覆盖。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医疗保险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保待遇倾斜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

切实履行“挂包帮”扶贫职责。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挂包点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督促干部职工落实帮扶责任,帮助帮扶对象精准施策,促进精准脱贫。

23、加强人社信息化建设。以“互联网+人社”平台建设为指引,遵循“一网打尽、一屏搞定、一库集成、一次办好”的思路,推进“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建设人社基础信息数据库,探索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共享途径。

24、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常年度重要任务,层层抓好制度和责任落实,做到依法依规办理,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5、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高党建质量。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6、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适时开展干部选拔、交流轮岗、考核选调等工作,做到程序合规,民主监督。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27、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提高对外宣传水平。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做好知识分子团结引导服务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到组织活动和日常业务工作中,确保人社阵地无杂音。

28、加强保密、信息、公开和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考试密室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党委、政务信息工作,突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人社局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和效益。加强舆情引导、监控和研判,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加强督查工作,围绕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局、中心,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9、切实加强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平安法治创建各项任务,确保机关和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社管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把创新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法治创建工作研究,加强综治平安法治工作常态化建设,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好社管综治维稳目标责任制和平安法治创建工作。

第二部分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07万元,政府性基金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46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412 万元,增率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增加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其中:本年收入54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07万元(本级财力54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40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382万元,增率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收入增加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96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86036.15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308445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753369.95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00000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0647579.64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62841.5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7440.9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12832.95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432720元,医疗救助1501888元。

4、城乡社区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600000元。

5、农林水支出599076元,主要用于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补贴599076元。

6、住房保障支出101877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1018776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5467万元,基本支出5407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基本支出5407万元中含:

1、工资福利支出10780143.4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资金及各项保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94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运行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33941.64元,主要用于支付除工资福利支出外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项目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

四、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五、关于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峨政办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在土地出让时按照不低于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5%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风险准备金。2019年人社局安排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600000元。

六、关于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人社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2.37万元,其中出国出境0元,公务接待费用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本年预算减少4.43万元,减少率26%;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71万元。“三公经费”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696元,比上年减少106784元,减少原因是大学生村官减少,并且经费支出不列于此。

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86036.15元,比上年增加4589536.87元,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7440.95元,比上年减少495939.57元,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减少。

(四)城乡社区支出600000元,比上年增加400000元,原因与当年被征地农民的数量有关。

(五)农林水支出599076元,比上年减少248604元,原因是本年大学生村官减少。

(六)住房保障支出1018776元,与上年相比相差不大

八、关于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补助被征地农民补助支出600000元,比上年增加400000元,原因是每年预算的标准与当年被征地农民的数量有关。

九、关于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 个,二级项目 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  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  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2019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 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减 0 个。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在政府有土地出让时,及时按照不低于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5%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风险准备金

十、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在政府有土地出让时,及时按照不低于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5%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风险准备金2019年人社局安排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600000元。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如下:1、办公费243000元,2、工会费57600元,3、福利费57600元,4、公务用车运维费25000元,15、其他交通费652740元,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9000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750元,减少原因为本年公务用车减少一辆;人员减少相应财政核拨和公务费用也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 24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4 万元,固定资产4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在建工程资产 1224 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 17.15 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采购。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7.15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29.9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已基本配置齐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监督索引号53042600531600111


  附: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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