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塔甸村全面推行村级共建共治理事会,通过“群众提需求、理事会搭平台、多方聚资源”的模式,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乡村建设,有效破解了农村民事房保障难题。
塔甸村大寨四组民事房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距今30年左右,因当时条件有限,主体采用大砖和木梁木柱的简单搭建方式,近年来,先后出现墙体脱落、主梁以及瓦片损坏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了满足村民的健身娱乐、操办红白喜事的需求,塔甸村利用被推选为共建共治理事会示范试点的契机,理事会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1次村民大会确定启动大寨四组民事房修缮建设工作。在修缮过程中,理事会始终把“群众话语权”放在首位,组织村民共商修建计划,商讨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等细节,将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记录、纳入方案,真正实现“村民的事村民说了算”,激发了大家参与建设的热情和动力。
在资金筹集上,一方面动员村民自愿捐款,短短时间内自筹资金5000元,为项目启动注入了第一笔资金。另一方面,积极向上对接,成功争取到50000元少数民族地区“急、难、小”暨民族文化项目资金,为修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笔笔资金汇聚成暖心暖流,不仅凑齐了修缮所需资金,更彰显了村民共建的热情与决心。其他投入方面,大寨四组村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村民们一呼百应,按照约定每户每天派出1人投身劳动,大家不辞辛劳,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设当中。项目从7月初拆除到8月中旬建成,累计投工投劳140余人次,村民们加班加点赶工,高效完成民事房的修缮工作,形成“党员带头干、能人示范干、群众主动干”的火热氛围。
大寨四组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村级理事会的有效性和群众力量的强大。接下来,塔甸镇将以共建共治理事会为纽带,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逐步推广”的思路,深化践行村级理事会“1+2+N+1”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创新,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写下坚实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