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玉溪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峨山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月15日,峨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朝斌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旨在深入学习领会《峨山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作出下步工作安排。
会上,李朝斌指出,在充分遵循市级方案总体框架和目标导向的基础上,峨山县因地制宜制定并印发了《峨山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4点不同: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部分,加入了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二是蓝天保卫战部分,加入矿石加工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三是碧水保卫战部分,一方面聚焦我县水环境,缩小了水域治理范围;另一方面将市级方案中深化湖泊保护治理内容融入县级方案碧水保卫战的任务和措施。四是全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部分,市级方案着眼于全市的绿色能源发展格局,县级方案则更多着眼县域实际绿色低碳发展产业。
李朝斌强调,县级方案的出台为推动峨山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各牵头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压实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二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熟悉各自牵头工作的任务和措施,确保入脑入心;三要认真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狠抓生态环境改善提升三年行动各项措施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