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晚23时许,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峨山县小街街道附近有人在田埂上露天焚烧东西。接报后,峨山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
经查,焚烧点位于小街街道文明村旁的农田中,现场发现一处约10平方米的秸秆焚烧火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火堆仍在燃烧,现场未发现当事人。为防止烟尘进一步污染大气环境,执法人员迅速采取灭火措施,彻底消除复燃隐患,并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经初步研判,该事件系村民擅自焚烧秸秆所致。
焚烧行为不仅产生大量烟尘污染大气环境,且存在火灾安全隐患。针对春耕时节秸秆焚烧易发问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再次提醒全县人民: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可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规定,采用粉碎还田等环保方式处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共同守护蓝天净土。(市生态环境局峨山分局 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