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森林草原防火高危险期,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大龙潭乡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现通报2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防火期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5年3月4日大龙潭乡鱼塘村烂泥塘上村组毕某某,在地里面焚烧秸秆,属于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乡林业站与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工作人员对毕某某给予警告,并依法对其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处200元罚款)。
案例二
2025年3月9日大龙潭乡班德村班德组李某某,在地里面焚烧秸秆,属于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乡林业站与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工作人员对李某某给予警告,并依法对其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处200元罚款)。
温馨提示: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
广大群众要以案为戒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
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