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大龙潭乡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通报(一)
发布时间:2025-03-11 00:00 来源:大龙潭乡 打印

当前正是森林草原防火高危险期,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大龙潭乡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现通报2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防火期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534日大龙潭乡鱼塘村烂泥塘上村组某某,在地里面焚烧秸秆,属于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乡林业站与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工作人员对某某给予警告,并依法对其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处200元罚款)。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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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9日大龙潭乡班德班德组李某某,在地里面焚烧秸秆,属于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乡林业站与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工作人员对李某某给予警告,并依法对其进行林业行政处罚(处200元罚款)。

温馨提示: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

广大群众要以案为戒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

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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