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农业农村局查办首例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案。小草海位于峨山县塔甸镇塔甸村,水面面积283亩,库容30万立方米。由于公司基地地处紧邻村庄,个别村民为一己私利常发生利用电鱼设备、下网偷鱼的情况,公司多次发现并进行劝说,但是效果不佳。而且电鱼、下网捕鱼的行为,一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触电死人,下网容易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二是公司养殖的鱼被偷捕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峨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办企业之所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原则,加大对渔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针对普xx在小草海下粘网偷捕的违法行为,以偷捕他人养殖的水产品进行立案查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对普xx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的处罚。
通过立案查处,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起到震慑教育 ,制止违法行为的再度发生,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峨山县畜牧兽医中心 普云飞)